今年6月出台的《浙江省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》受到广大中小企业的热烈欢迎,第一周申请出质登记的企业已获得融资逾10亿元。为进一步规范股权质押贷款,对股权质押贷款进行了制度化规范。日前,由浙江省工商局、浙江银监局与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制定的《浙江省股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》付诸实施。
意见的出台,使企业原生性的股权能够得到再生性使用;使银行游离性的出资能够得到锁定性担保;使工商一次性的登记能够得到增量性的升级;更使全社会沉淀性的资产能够得到激活性的运用。意见首次对企业股权质押贷款进行了制度化的规范,明确了工商部门、金融机构的职责和企业的义务。
统计显示,今年6月浙江省出台了《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》和《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》以来,企业“死资产”——股权被一举激活,为广大中小企业开辟出一条新的融资渠道。在浙企业随之掀起了一股申请股权出质登记的热潮,办法出台至今,已办结全省股权出质登记的企业近40家,股权出质数额为200000万股,融资金额近15亿元。 |